很多债务纠纷中,法院判了却拿不到钱,比没打官司更让人憋屈。明明是胜诉方,结果成了“纸上富贵”,债权人总在问:“法院判完就结束了吗?钱怎么还要不回来?”其实从判决书到手到真金白银进账,中间差的可是执行环节的关键技巧。
执行难,难在“找不到钱”。债权人需主动提供财产线索,包括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、房产、车辆、股权、应收账款等。法院的执行力度与线索明确度直接相关。比如,知道被执行人在某公司有未结算的工程款,及时向法院申请冻结该债权,就能截断对方转移资产的可能。
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,欠款人会被限制高消费、禁止乘坐飞机高铁、子女无法就读私立学校等。这些措施往往比罚款更能触动心理防线。曾有一案例,欠款人因无法出国谈生意,主动联系法院协商还款。
房屋、车辆等固定资产被查封后,可通过法院评估拍卖程序变现。但要注意申请“优先受偿权”,若债务是抵押借款,抵押物拍卖款需优先支付给你,避免轮候分配时被其他债权人分走。
执行不是法院的“独角戏”,债权人主动出击,提供线索、配合行动,才能让判决真正落地。别让胜诉判决书“烂在抽屉里”,行动起来,才能把账变成钱。